阿州发改〔2020〕81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州管旅游景区: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景区门票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0〕9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县(市)和景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景区门票价格有关工作。
请各县(市)和景区管理局尽快组织研究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由各县(市)发改局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底报送州发改委价格调控收费与成本监审科。联系人:孟良;联系电话:2822503;电子文档发至47904555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景区门票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cebx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