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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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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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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发改〔2020〕266号

各县(市)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为扎实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更好服务“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250号)要求,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制定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阿坝州水务局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日


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250号)要求,现就全州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原则,深入开展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更好服务“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制度障碍问题。聚焦现行招投标制度缺陷、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其他市州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招标人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持续推进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供全省参考。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国家投资工程中推行信用记录应用或信用报告试点;分行业完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推广和规范异地远程评标工作,实现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7月底前,根据省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广情况,抓好相关工作贯彻落实;11月底前,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抓好电子招标标准文件推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开通异地远程评标功能。)

(二)治理市场主体突出违法行为。针对招标人规避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项目法人单位和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对2019年1月1日以来招标项目(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核查。州级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行业监管项目按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0%比例开展重点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州县(市)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行政监督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等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6月底前,完成自查,9月底前,完成核查;10月底前,完成治理期间收到的案件线索查处)

(三)治理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评标问题。针对评标专家评标过程中错误评标和徇私舞弊、权钱交易、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后报州发改委,由州发改委向省评标专家管理办公室移送有关线索。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完成时限: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四)治理招标代理机构市场管理混乱问题。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泄露保密信息,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等问题,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评价机制,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等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五)治理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针对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等问题,探索建立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涉嫌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完成时限:动态推进,长期坚持(9月底前,各部门制定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三、治理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由州发改委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各部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工作联络员。县(市)同步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

(二)压紧压实责任。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时限。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招投标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建立台账进行督办,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提升能力水平。要加强招投标业务培训,强化党纪国法教育;依托招投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招投标监管绩效评比,加大先进典型发掘推广力度,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工作氛围。

(四)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根据《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阿州发改〔2019〕484号)和《阿坝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阿坝州信用“红黑名单”评选发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阿州社会信用〔2020〕4号)认定我州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信用红黑名单,及时对外发布,尽快形成我州工程招投标领域“诚实守信、路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环境和氛围。

(五)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开设举报投诉专区,提供举报“绿色通道”,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线索,并做好依法查处、转交转办和情况反馈等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强舆论引导。要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对系统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曝光力度,强化震慑作用,促进工程招投标市场自我净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治理效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治理效果。对工作部署不力、社会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地方,将进行重点督导;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向有权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二)狠抓任务落实。要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发改部门要加强招投标指导协调力度,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公安机关要积极研判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主动开展案件查处,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系统治理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连同自查项目情况表、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和核查项目情况表(附件2、3、4),分别于6月20日、8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报送州发改委。州发改委汇总形成全州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告州纪委监委。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阿坝州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2自查项目情况表

     附件3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表

      附件4核查项目情况表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