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0年四川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字体:
访问量:
来源:西开办
分享到:

阿州发改〔2020〕350号

州交通运输局、九寨沟县发改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下达2020年四川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0〕409号)内容,现转下达2020年四川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具体详见附表1),同步撤销我委2020年3月19日印发的《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0年四川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阿州发改〔2020〕148号)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监管项目实施

(一)请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第45号)、《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西部〔2012〕19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最大限度发挥好资金效益。严格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开展前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此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规划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不得用于工程设计、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严禁用于补助项目建设资金或日常经费开支。加强统筹协调,依法依规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承担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项目业主及前期工作承担单位沟通配合,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完成前期工作。

(三)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前期工作。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一)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省发改委制定了2019年度四川省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2)。请制定年度目标,实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所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必须于2020年全部实现开工并在2021年前完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和支付率必须达到80%以上。

(三)请于2020年8月5日前将单个项目绩效目标报州西开办。

三、按月实施项目调度

(一)请收到通知2日内,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补充完善,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二)请指定专人每月5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内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

(三)请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于次年1月5日前报关州西部开发办。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2020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四川省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