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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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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粮食仓储安全与物资储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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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发改〔2020〕351号

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九寨国库:

为认真贯彻落实《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安办〔2020〕6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成果,切实抓好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州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州委刘坪书记等省州领导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整治安全意识不强、风险辨识顾管控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形同虚设、应急处置能力低下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2020年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管理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措施和行动落实不到位。三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问题隐患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未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二)储粮(物)安全整治。以现有库存粮油和库存物资安全储存整治为重点,贯彻国家粮油储藏各项技术规程,严格执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超载、超高装粮情况;是否存在混存混放情况;粮情是否稳定,是否有生虫、发霉、挂壁等情况;是否根据粮情需要,适时对储粮进行通风均温、散湿、排除积热等;药剂管理是否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是否按照规程规范操作,设施设备检修、保养是否落实到位。

(三)建筑施工整治。重点整治新(改、扩)建粮库、物资储备库,以及粮食物流项目建设和其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主要内容,重点排查整治脚手架、深基坑支护等重要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建筑施工工地,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无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危化品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存储粮食熏蒸作业使用的储粮化学药剂、危化品物资储备、检验粮油质量检化验试剂等为重点,排查整治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危化品“五双”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管理。

(五)消防整治。以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区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用电设施、消防应急演练为内容的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六)防汛整治。重点整治新(改、扩)建粮库、物资储备库,以及粮食物流项目建设和其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库区周围河、沟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到位。

三、时间安排

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从2020年7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阶段(即日起—8月15前)。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于8月15日前报州发改委粮食仓储安全与物资储备科。同时,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粮油承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10月31日)。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监督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职责、隐患和整改“三个清单”,加强对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等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三)重点抽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州发改委将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开展“排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抽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州粮食系统“排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认真总结开展“排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开展督查督导和“回头看”,查找不足,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做好省安办督查的相关准备,并形成“排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州发改委粮食仓储安全与物资储备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及时成立“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要全面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问题整改,从严从实做好集中整治。要紧盯企业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把握关键环节,确保组织机构、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

(二)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确保全州粮食和物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要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排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建立“排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强化统筹,形成合力。一是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二是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保障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两不误,两促进,实现强化安全管控措施的良好效果。

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九寨国库,从8月起在每月20日前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隐患一览表(附件3)报州发改委粮食仓储安全与物资储备科。对于不按要求落实,不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的实行问责。


附件:1.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隐患一览表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