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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发文与16部门共同开展“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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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金融与信用建设处(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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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四川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将从今年9月起,开展以个人、社区为重点的“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将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等16部门开展“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并出台相应激励政策。

本次评选活动由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结合的评选方式,旨在通过评选一批四川省“诚信之星”、四川省“诚信社区”,发掘典型、树立标杆、学习榜样,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带动人,着力推进我省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营造“竞相传播诚信典型,人人争当诚信模范”的社会氛围。

公开公正评选覆盖全省全域

此次评选活动围绕个人和社区两个维度展开。“诚信之星”评选面向全省个人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在信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包括在四川省内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诚信社区”评选面向四川省内所有社区。

此次活动分为网络报名、初步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四个阶段,全程将在专业法律顾问以及国家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自9月1日起,四川省全域范围内符合基础参评条件的个人和社区均可通过四川新闻网“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专题页面(http://www.newssc.org/)免费报名。本次评选还设有网络投票环节,真正实现全省覆盖、全民参与。

建立激励机制注入争优动力

为调动全省人民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力,活动主办单位和活动支持单位围绕民生生活、金融服务、行政审批、评先评优、专项活动等方面联合制定了激励政策,将在评选结束后对获评个人及社区进行公开表彰。

通过激励政策,将政府、社区、个人紧密连结在一起,使诚信体系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并以党政机关诚信办事、诚信服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性向好发展。

树立模范典型引领诚信建设

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将由活动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对获评四川省“诚信之星”、四川省“诚信社区”的个人、社区进行联合授牌(证书),并组织省内主流媒体进行持续重点宣传。此外,还将发布四川省“诚信之星”、四川省“诚信社区”双十佳典型宣传片,编印四川省“诚信之星”、四川省“诚信社区”名录。

运用大众传媒,通过一系列宣传表彰,使“诚信之星”和“诚信社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切实认识到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从而自觉主动践行诚信风尚。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