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重办〔202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阿坝州投资促进和项目推进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阿委办发〔2020〕8号)第四条、第六条及评分细则附件1第一项、第七项和附件2规定,州重推办对各县(市)、飞地园区部分考核内容进行了季度评价。
现按考核办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将评价得分情况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有关各方对考核评价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州重推办反映,联系电话:0837-282212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县(市)、飞地园区投资促进和项目推进部分考核内容评价得分情况表
2.2021年第一季度州本级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投资促进和项目推进部分考核内容评价得分情况表
州重推办
2021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