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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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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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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代表:

你在阿坝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岷江水生态综合治理的建议》(第7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岷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纳入上级规划并给予大力支持方面

2016年,我州组织编制《阿坝州岷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岷江上游5县(汶川、理县、茂县、松潘、黑水)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项目纳入《方案》,共计3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亿元。2018年7月,经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审查,《方案》中的9个项目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项目总投资12463.92万元。2018年4月,正式印发《岷江-大渡河上游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16-2035)》,明确了岷江上游水生态综合治理的主要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同时将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经济转型、生态管理建设三大类共计209个项目纳入规划,近期和远期项目分别估算投资798.3亿元和1023.9亿元。

二、关于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方面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各县(市)申报项目的规模、项目亟待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以及往年度资金使用绩效来进行分配。2016-2018年,共计下达汶川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590万元。重点用于植被恢复、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生态公益性岗位等生态保护项目。

三、关于加大环保基础设施、震后生态修复和地灾治理等方面投入力度

(一)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我州加大岷江上游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2.1亿元。2015年,中央下达我州岷江上游汶川、理县、茂县、黑水、松潘5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亿元(每县2000万元),主要实施乡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污染治理项目;2016-2017年,省级下达我州“三江”流域水生态补偿资金1681.5万元,主要用于岷江上游、大渡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018年,中央下达我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激励资金2000万元,支持汶川县实施10大景区污染治理项目;2018年,省下达我岷江上游5县深度贫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二)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一是加强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2015年以来,岷江流域实施了理县米亚罗沟防洪治理工程、松潘安宏乡牟尼沟防洪治理工程、茂县三龙乡回龙乡三龙沟防洪治理工程等12个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道45公里,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治理河长10.26公里。二是加大干旱河谷治理。自2016年以来,我州共计实施岷江流域干旱河谷治理1.06万亩,投入资金1.35亿元。通过林与水结合、生态林与经济林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的方式,汶川县实施干旱半干旱河谷生态治理3万亩。三是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5年以来,岷江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共计投入资金3706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5平方公里。其中:汶川县2016年实施省级财政水土保持项目,投资2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08年至今,对全州999处重大地灾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453处中小型地灾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对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165处地灾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75处中小型地灾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对451处地灾隐患点8929户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其中,下达汶川县龙溪乡阿尔寨滑坡灾后重建和阿坝师范学院滑坡治理工程资金4700万元,完成避险搬迁183户,实施工程治理5处。2019年,计划实施全州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6处,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137户,总投资约6618.72万元。

四、关于加快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我州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治理。一是落实生态补偿政策。2018年,汶川县集体公益林面积达92.5万亩,兑现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1364.94万元;实施草原禁牧22万亩,禁牧补助资金165万元;实施草畜平衡84.9万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12.25万元。二是创新多元化投资机制。2017年,阿坝州国投公司与兴蓉环境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筹措注册资本金1亿元,成立阿坝州兴蓉环境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优势,扎实抓好水务环保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全面提升阿坝州水务环保服务质量。三是争取建立跨流域横向补偿机制。2019年3月,岷江沱江中上游七市州在成都共同签署《建立岷江沱江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管理保护合作协议》和《岷江沱江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流域性、跨区域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协调机制。4月28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岷江、沱江、嘉陵江等流域建立或实施跨省和省内跨市(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市(州)给予奖励,促进流域共抓大保护格局加快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各类生态项目和资金,争取国家、省建立健全各类生态补偿政策,扎实推进在建生态工程,持续加大岷江流域生态治理力度。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办理答复单位: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赖忠才,联系电话:2823811。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