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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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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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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央罗萨、扎西东智、瓦布登、方晓荣、孔勇、邓鹏、克周赞扎、张定凤、张静波、邵磊、拉旺健、蒋明平、廖敏、张新华代表:

你们在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输配电价改革进度的建议》(第9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输配电价改革问题

我州以全省输配电价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州内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州发展改革委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数据统计、测算、分析等工作后会同州经信局、州电力公司等部门,形成了《阿坝州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紧密结合我州实际,以达到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助推实现脱贫攻坚为目标,保持社会稳定,规范调整不合理的电价体系,理顺电价关系和矛盾等为目的。经十二届州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和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报省发改委审批。

二、关于居民用电价格问题

为推动州内电力市场的平稳有序和谐发展,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消除人民群众因电价差异导致的不平衡不稳定因素,我州输配电价改革将重点对全州居民电价进行归并,最终实现全州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

同时,要求电网公司加快我州农网建设进度,改善当前农村电网导线线径细、供电能力不足、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扩大供电覆盖面,提高电能质量,疏导电力供需矛盾,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并于2020年底前实现居民户表改造全覆盖,通过减少线损、管理费等中间环节费用分摊,实现批复价即为到户价。

通过以上工作的落地实施,红原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实现大幅度降低。

三、关于一般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问题

一是为降低社会用电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州“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标准统一降低为:不满1千伏0.6485元/千瓦时、1-10千伏0.636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内0.6242元/千瓦时,实现州内同价,并与省网同价(以上价格均含税、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二是我州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也将全州同价,且我委也会积极向省争取农业生产方面的优惠电价政策,最大化的降低农牧民群众生产用电成本。

四、关于留存电量使用问题

为用好用活留存电量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留存电量使用指标和优化受益范围,州发展改革委和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精心制定我州各年度留存电量实施方案。总体上阿坝州各类用电均价远低于省网目录电价正是得益于留存政策的实施。为支持红原特色产业发展,红原牦牛乳业公司自2018年起开始执行留存政策,2018年、2019年均安排留存电量0.017亿千瓦时,较大程度减少了企业用电成本。一直以来,州发改委、州经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向国家和省呼吁增加全省及我州的留存电量总量,以便更好的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进程,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五、关于技术改造补贴问题

经与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目前,国家及省均无煤改电、煤改气等技术改造方面的补贴政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办理答复单位: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罗洁,联系电话:28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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