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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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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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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伢伍、王立强、夏春祯代表:

你在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松潘县降低生产生活电价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以全省输配电价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州内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州发展改革委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数据统计、测算、分析等工作后会同州经信局、州电力公司等部门,形成了《阿坝州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紧密结合我州实际,以达到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助推实现脱贫攻坚为目标,保持社会稳定,规范调整不合理的电价体系,理顺电价关系和矛盾等为目的。经十二届州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和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报省发改委审批。

一、关于居民用电价格问题

为推动州内电力市场的平稳有序和谐发展,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消除人民群众因电价差异导致的不平衡不稳定因素,我州输配电价改革将重点对全州居民电价进行归并,最终实现全州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

同时,要求电网公司加快我州农网建设进度,改善当前农村电网导线线径细、供电能力不足、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扩大供电覆盖面,提高电能质量,疏导电力供需矛盾,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并于2020年底前实现居民户表改造全覆盖,通过减少线损、管理费等中间环节费用分摊,实现批复价即为到户价。

通过以上工作的落地实施,松潘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实现大幅度降低。

二、关于一般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问题

一是为降低社会用电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州“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标准统一降低为:不满1千伏0.6485元/千瓦时、1-10千伏0.636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内0.6242元/千瓦时,实现州内同价,并与省网同价(以上价格均含税、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二是我州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后,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也将全州同价,且我委也会积极向省争取农业生产方面的优惠电价政策,最大化的降低农牧民群众生产用电成本。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办理答复单位: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罗洁,联系电话:28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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