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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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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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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王松柏、王君、雷晓蔚、唐小红、殷莉、赵良旭、余平良、龙绍明、谭振兴代表:

你们在州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岷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第1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先行

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结合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和“一州两区三家园”奋斗目标,为扎实做好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三篇文章”,编制完成《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规划》,为加快形成“一屏四带、全域生态,三地共建、五业同优”发展新格局提供规划指导。《规划》将汶川县等岷江流域相关县纳入干旱河谷带进行规划布局,提出对岷江等重点流域及其支流进行水生态保护治理。此外,根据生态功能定位,将汶川县流域生态治理、干旱河谷治理、堤防建设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纳入了《规划》。

二、加强项目建设

近年来,国家、省、州对岷江流域特别是汶川段生态保护和治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中央下达长江经济带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奖励资金2000万元,在汶川县实施旅游污染治理项目。2019—2020年,中央下达我州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6651万元,在岷江上游5县实施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十三五”期间,汶川县累计到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5024万元,实施退耕还林工程6.28万亩、荒山造林2.4万亩、封山育林1.3万亩。截止2019年,兑付前一轮退耕还林资金2297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165万元。投资3150万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饮用水源地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中央预算内生态保护项目6个。投资10800万元,实施“8.20”汶川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以上资金落实和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以汶川县为代表的岷江流域各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加强项目储备

为进一步加大岷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力度,已将汶川县57个总投资27.6亿元的生态保护项目纳入“十四五”国家支持阿坝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基础库,包括森林保护、草原修复、沙化治理、干旱河谷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明确将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在岷江、大渡河流域规划了4.1亿元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该项目已申请纳入四川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各类生态项目和资金,将汶川县岷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项目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持续加大岷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力度。在编制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并吸纳《岷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汶川先行试验段实施规划(2016-2020年)》中重点内容。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办理答复单位:州发改委,联系人:赖忠才,联系电话:2835082。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