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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四届阿坝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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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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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杨泽旺、李敦灿、吴培根、杨佳丽、李明、董品利、王帮红、樊敏、张成定、李健、师学群、施勇、曹坤、兰安科、王秀蓝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十四届阿坝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江中下游地区补偿上游地区长效机制的提案》(第8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国家实施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

近年来,国家先后在我州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等一批生态补偿政策,对推进我州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森林生态补偿。全州常年有效管护森林5580.45万亩,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076.5万亩,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83万亩,2019年兑现补助资金18803.7万元。

二是湿地生态补偿。2015年若尔盖县列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机制试点县,试点资金为700万元;2015年红原县列入省级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机制试点县,试点资金1439万元;松潘县2017年列入省级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机制试点县,试点资金50万元。

三是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补偿。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9.3万亩,兑现2019年度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62.23万元。

四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全州实施草原禁牧2000亩,草畜平衡3765万亩,2019年兑付两项直补资金24412.5万元。

五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16年以来,国家下达我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9.77亿元,有力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对加快我州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生态旅游、生态能源和生态农牧业协调发展给予了有力保障,对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善生活条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补助资金也是部分贫困群众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权限均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我州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多次多渠道向国家、省各调研组和相关部门呼吁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延长补偿年限。

二、横向生态补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

2018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启动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支持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同年,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推进长江流域省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试点。2019年,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18年到2020年,按照“早建早给、早建多给、不建不给”的原则,对四川省与相关省(市)签订补偿协议、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和省内同一流域上下游所有市(州)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模式,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省内岷江流域、嘉陵江流域10市(州)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初步建立起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十三五”以来,我州获得省级环境空气激励资金4415.5万元、省级水激励约束资金2271.67万元、“三江”流域水生态补偿资金2664.5万元。

201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决定在四川、云南、福建、贵州等10省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在州县共同努力下,若尔盖、红原、汶川等3县成功入选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将从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和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造血能力增强、生态保护者的主动参与度提升等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9年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在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国家层面还在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我们将及时掌握上级政策信息,早日争取到政策,建立补偿机制。

三、构建生态补偿实施、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情况

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落实,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落实不力的,适时启动追责机制。2020年6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研究座谈会,从会上获悉,国家正在研究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阿坝州积极把握此次生态保护补偿立法机遇,结合我州实际,充分向上反映需求诉求。建议在《条例》中明确如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领域、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资金来源、补偿标准、利益主体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基本程序等,作为生态保护补偿的各个单行法规的使用基础。将下游地区生态补偿资金的出资情况纳入当地党政一把手的年终考核和离任审计范围。下游地区要按照制定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和协议,建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资金拨付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绩效评价工作,实行逗硬考核机制,确保下游提供的生态补偿资金能在上游生态保护地区发挥生态补偿功效,逐步形成资金使用的良性循环,促进生态补偿成效更为明显。生态补偿实施、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正在逐步构建完善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各种渠道,继续向上对接呼吁,争取国家、省出台更多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同时争取与下游地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构建生态补偿实施、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为川西北阿坝地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办理答复单位:州发改委,联系人:赖忠才,联系电话:2823811。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